3月15日上午,我校药学院34名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黑龙江省、哈尔滨市工商局与消费者协会在中央大街联合举办的纪念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。


药学院的学生志愿者们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,向过往市民介绍新式消费陷阱、消费误区等,并结合案例普及如何避免不合理消费、遇到侵权问题如何合理维权等常识。志愿者们还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,向市民讲解如何识别保健品、营养品的虚假宣传,以及如何区分药品的类别等。
社会宣传活动结束后,志愿者们在返校后还深入到各自班级担任起“科学消费”小使者,与同学们分享大学生深陷“分期付款”消费陷阱及相关诈骗行为的实际案例,提醒同学们切勿使用非法分期付款平台,正确看待“超前消费”、做到科学消费,同时呼吁大家在提高自身消费维权意识的同时,还要将消费者权益的宣传行动融入到每天的生活中,为“创建和谐消费环境”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供稿/摄影: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编辑:李博宇